來源 | CCTV今日說法(微信號:cctvjrsf)
“
為什么 我找到一個親人
同時還要失去個親人
”
困擾多年的身世之謎
郝家村,位于河南省鄧州市,是一個距離魯山縣城比較偏遠的村莊,在這里 “郝”是大姓。
郝志偉,不到兩歲就隨母親一起被拐賣到了郝家村。當時還不記事,但漸漸長大后,鄰居們對其身世議論紛紛,都說他們母子是從四川被拐過來的。因此,郝志偉陷入了苦惱。
他發現,與周圍人不同的是,母親特別能吃辣,平日講四川話,生活習慣也與河南人大不相同。
而且,每到過年,別的孩子都會有母親娘家親戚給壓歲錢,但他從來沒有。這讓郝志偉感到鄰居的議論并非無中生有。
從母親和周邊人態度的躲閃中,年幼的郝志偉越來越懷疑,眼前的這個家并不屬于自己。
他試圖向母親求證,但母親一直守口如瓶。后來,在郝志偉10歲那年,由于家庭矛盾,母親哭著向他吐露了身世的秘密。
通過母親,郝志偉記住了重慶武隆,得知在那個遙遠而陌生的地方,還有自己的親生父親和哥哥。但除此之外,母親什么都沒說。
當時,郝志偉尚未成年,出于生存的考慮,母子二人從此都不敢再提及此事。但得到母親確定的回答后,郝志偉的心理壓力更大了。
然而,可怕的事情還在后面,就在他知道身世秘密后不久,母親突然因病去世。
郝志偉失去了唯一的親人,那年,他剛剛12歲。
兩次被拐,500元被賣 母親去世后,郝志偉開始四處詢問身世之謎,以及母子二人的被拐經歷。
最后發現,他們母子被拐后,先是被賣到了河北保定。在那里,母親試圖逃走,但最終被人抓了回去拳腳相向。
由于在河北不堪忍受家暴,母子二人多次逃跑,幾經周折,最終成功逃脫了苦海。
可不幸的是,逃走之后,郝志偉母子又被另一個人販子,拐賣到了河南魯山,也就是現在的養父家。
上世紀70年代,位于河南大山深處的郝家村,十分貧困,很多大齡單身男青年娶不上媳婦。
人販子帶來郝志偉母子那年,其養父已經38歲了,還沒有結婚,家里老人迫切希望幫兒子組建家庭。
因為兒媳婦太難找,即使郝志偉的母親拖著個孩子,郝家還是以當時500元的“天價”從人販子手里買回了這對母子。
考慮到娶媳婦太難,在買回郝志偉母子后,郝家人又在隔壁村,抱養了一個女兒,一家四口開始了拮據生活。
郝志偉的母親,帶著對美好生活的向往,原本以為逃出了地獄,但事實上,卻從一個絕境跌入了另一片苦海。
郝家擔心郝志偉母親帶著孩子逃走,因此生活中對其處處提防。時間久了,又考慮到兒子的生存,母親漸漸放棄了逃跑的想法,甚至一直向兒子隱瞞身世秘密。
或許是始終無法接受命運的捉弄,她在河南僅度過了10年的短暫人生,便因病離開人世。
完成母親遺愿,開啟尋親之路 在母親去世的20多年里,郝志偉無時無刻不在思念母親,他希望努力打拼過上好的生活,可遺憾的是,母親從未享受過一天。
母親尋親的遺愿,每天縈繞在他心頭。在外打工,每逢遇到四川人,他都會主動攀談詢問情況。
做父親后,郝志偉更是體會到了,父母子女之間的血脈親情。他暗下決心,不管付出什么代價,一定要完成母親的遺愿,找到父親和哥哥。
郝志偉努力回憶過去的細節,只記得小時候,自己好像有個小名叫 “疤子”,但他并不知道究竟代表什么。
母親走得急,一句話也沒有留下,關于過去、關于家人他一無所知。好在母親去世時,郝志偉悄悄留下了身份證,因為他知道,那是他尋親的惟一線索。
郝志偉把母親的身份證照片,專門拿到照相館進行處理,洗出來兩張,家里放一張,包里裝一張。30年來,他總是隨身攜帶,從未離身,因為他希望有朝一日,能以此找到回家的路。
但是,由于身份證是后來在河南養父給辦的,公安部門發現,除了照片以外,姓名“岱全芳”以及住址等信息全部修改過。
身份證線索中斷后,尋親更難了,郝志偉變得越來越壓抑。這一切都被妻子看在眼里,后來,郝志偉妻子決定到“寶貝回家”尋子網上登記幫丈夫尋親。
事實證明,他們邁出這一步是非常正確的。尋親帖子發出后,迅速有7萬多的閱讀量,并且先后被武隆電視臺和地方自媒體發布。
最終,經網友提供線索找到了母親的信息,“岱全芳”即為武隆土坎鎮的“戴乾芳”。
經過DNA比對發現,郝志偉原名為“禹開權”,出生于1975年,并不是之前一直以為的1979年,還有個哥哥,叫禹開林。
30多年前,郝志偉和母親被同村的一個名叫付二的女人拐賣,從此一家人活活被拆散。
在這期間,父親和哥哥也一直在尋找郝志偉母子,但尋而無果,也因此,10年前父親因家庭變故突然離世。
據哥哥講述,郝志偉之所以叫“疤子”,是因為小時候兄弟倆在火盆邊玩,不小心磕到了火盆,后來頭上留下了一道疤,大家因此都叫他“小疤子”。
尋親成功,養父卻難掩失落 就在郝志偉赴重慶認親那段時間,他的養父剛好在魯山老家生病住院,妹妹(后領養)從媒體上看到了相關報道后,對哥哥很不滿。
回到河南后,雖然駕駛技術還不太嫻熟,但郝志偉還是帶著妻兒,開車兩個多小時,回老家看望養父。
從郝志偉口里聽到尋親成功的消息,感覺兒子的心還是不在自己這邊,養父百感交集,難掩失落。
雖然養父表面上說沒什么,但郝志偉知道,養父和妹妹并不能從心里接受他認親的事實。
養父失落、妹妹不理解……沒想到,找到親人之后,郝志偉又有了新的苦惱。在與妹妹的電話中,郝志偉哭著說,“為什么我找到個親人,還要再失去個親人?!?/font>

為了打消老人的顧慮,郝志偉向養父表態,自己認親之后,還是會像過去一樣,對他盡贍養義務。
普法時間 pufashijian

Q1:今天我們演播室請到的嘉賓是公安部刑偵局副局長陳士渠。拐賣婦女兒童,對家庭來講,無異于滅頂之災, 從某種意義上來講,它可能比殺人案件的危害性更大,可是案件已經過去30年,當年那個人販子,我們還能懲治她嗎?
A1:《刑法》規定了追訴時效,拐賣罪判了重刑的,它的追訴時效是20年。本案是30年前的事,但并意味著就不能追究付二的刑事責任。如果在30年前,公安機關已經認定,是付二拐賣了這對母子,對她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,她逃避偵查。這種情況下,到現在也可以繼續追究她的刑事責任的,判她的刑。
Q2:郝志偉的養父在聽到養子找到親人后,他的反應讓人很意外,對此,您怎么看?
A2:首先要明確一點,就是收買被拐兒童,本身也是一種犯罪行為,只是本案時間太長,過了追訴時效,他對孩子也沒有虐待,就不追究他刑事責任而已。但是從法律的評價來講,他仍然是屬于涉嫌犯罪的。
拐賣婦孺背后,
不僅是沉重和恐怖,
更是妻離子散、家破人亡。
貧窮不是借口,
無知不是理由,
拒絕買賣,拒絕傷害。
案件來源 | 《今日說法》節目《家住長江頭》
實習小編 | 王明會
維護 | 宋小軍 主編 | 王秀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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